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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4年5月28日起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 董事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耿汝光,研究员。获得巴黎 HEC 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学位,曾担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等职务。自2024年 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自 2024年5月任职以来,亲自出席了应当参加的9次董事会,无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审慎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任何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自任职后,在2024年内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自任职后,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涉 2及薪酬及激励相关事项,仅需听取汇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自任职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及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职期内,在外部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期间,本人与外部审计师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及时解决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业绩发布会与公司董秘、董 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定期交流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公司认真做好中小股东来电接听、来访接待等事项,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情况 32024年,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专门委员会事前审核、发表独立意见等方式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内,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通过同 行同业交流、优秀案例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董事履职支撑能力,推动董事提高工作效能。强化任职培训,制定全覆盖、全周期、滚动式培训管理计划。建立报告制度,监测资本市场热点,收集行业最新动态及分析师观点,汇编重要政策文件及近期监管动态,报送公司工作报告及下年工作计划,全年报送各类报告近 300份。丰富调研活动,组织多次调研活动,促进董事深入了解企业实际。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履职期内,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涉及相关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履职期内,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前对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予以审核,并对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和评估。履职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经理层成员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经理层人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各经理层成员。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聘任高级副总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利民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 202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聘任高级副总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郝立谦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的议案》,鉴于曹兴信已不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 5求,同意解聘其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职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认为李玉焯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基于网络演进、设备更新及资产使用情况等 方面综合评估,并参考同行业运营商情况,有助于公司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资产实际使用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履职期间,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 负责的态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勤勉尽责,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6独立董事:耿汝光 2025年3月18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