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列表港股报价延时15分钟
- 7.22-7.08%×
: | 比 价: | 昨 收: | 今 开: | 最 高: | 最 低: |
暂不支持Word文档预览,请下载后查看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1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刘伟 董事 工作变动 无 吴连成 董事 因事出差 李固旺 夏鹏 独立董事 因事出差 张鹏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方能源 股票代码 00095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浩 徐会桥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电话 0311-85053913 0311-85053913 电子信箱 dfrd0958@sina.com xuhuiqiao@sohu.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元) 1,448,963,194.36 1,430,020,882.72 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7,515,918.51 85,849,165.58 3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3,706,442.19 86,388,271.60 -3.1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2,536,168.65 119,273,118.97 262.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8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8 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4% 2.99% 增加1.1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307,027,146.78 8,428,305,574.36 2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558,873,555.08 2,786,159,097.87 -8.1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2,96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家电力投资 国有法人 33.37% 367,816,000 367,816,000 集团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 河北电力有限国有法人 6.02% 66,311,196 65,010,824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 0.38% 4,215,900 一零七组合 人 石家庄东方热 质押 3,000,000 电集团有限公国有法人 0.27% 3,000,000 3,000,000 司 冻结 3,000,000 裘登尧 境内自然人 0.22% 2,400,000 钟以隆 境内自然人 0.17% 1,890,000 季晓红 境内自然人 0.17% 1,827,900 沈永仁 境内自然人 0.15% 1,650,000 刘全全 境内自然人 0.14% 1,579,400 熊天贵 境内自然人 0.13% 1,480,22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河北公司、东方集团控股股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说明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报告期,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按照年度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截至2018年6月30日,东方能源总资产103.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5.59亿元。全年完成售电量49.4亿千瓦时、售热量1024万吉焦,实现营业总收入14.48亿元,净利润11751.59万元。上半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发展建设成效显著 坚持质量效益优先的开发思路,加大项目开发建设力度,取得重大进展。 光伏发展优势更加巩固。上半年,在光伏新增规模受限、补贴退坡等不利形势下,公司光伏发展继续保持了良好势头。盂县、平定、半岛物流园、邢临分布式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 风电项目开发势头强劲。加速省外风电布局,取得河南新蔡、山西灵丘、山西晋城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积极与中国海装、甘肃航天、河北旅投、金风科技合作开发风电项目。与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合作开发海上风电项目。 热力与综合智慧能源业务稳步推进。完成供热面积开发17万平米。编制完成石家庄东部区域供热市场规划。灵丘风电供暖项目开工,武川风电供暖项目落实建设条件。与河北地矿院就地热和干热岩示范项目合作签订协议。取得邯郸大名20万平米清洁供暖项目特许经营权。落实灵寿、深泽相关垃圾发电项目条件,开展前期工作。 雄安布局不断完善。完成集团公司雄安能源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与新区建设有机衔接、深度融合。 配合集团公司完成《综合智慧能源专题规划研究》、《雄安新区综合能源供应方案规划设想》等五个专题研究报告。 (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上半年,公司克服新华热电关停、新能源电价补贴到期等不利影响,发电量和利润保持稳步增长,厂用电率同比降低2.49个百分点,非停次数减少2次。 火电指标持续优化。含税入厂标煤单价695.17元/吨,低于区域平均值18.35元/吨,区域对标排名第一。入厂入炉标煤单价差24.34元/吨,同比下降5.48元/吨。编制完成掺烧经济煤种实施细则,优化配煤掺烧方案,掺配比例达23.6%,节约燃料成本1200万元。供电煤耗完成291.43克/千瓦时,同比降低4.28克/千瓦时。良村热电负荷率创历史新高,#1机组利用小时在河北南网22台机组中排名第一,#2机组获中电联300MW等级机组竞赛三等奖。良村热电单位产能库存13.99元/千瓦,较年初降低1.89元/千瓦。 售电板块取得突破。获取市场电量11.33亿千瓦时,以占河北南网2.4%的装机容量争取到3.4%的市场份额。 (三)运营管控水平不断提高 基础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编著了《东方能源对标管理精要手册》,在集团公司系统引起良好反响,多家单位赴公司学习对标管理经验。印发本部员工文明办公手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部作风建设的八项措施》和《本部员工守则》,卓越本部建设成效初显。发布公司2018年招标年历,完成公司系统110名评标专家入库工作。深入开展公司内控合规体系建设扩围,持续推进7家新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夯实企业内部控制基础。 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成效显著。成立公司人才开发培训委员会,开展了首轮新能源专业的全员培训和随机调考。选拔任用处级干部16名,较原有干部平均年龄降低8岁,调整交流47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制定东方之星新星计划试点方案,建立了97名初级、30名中级内训师队伍。组织公司员工编制完成集团公司首套新能源教材,预计8月份出版。东方能源网络学院进入试用阶段。 信息化工作明显增强。编制完成信息化发展三年滚动规划。无人机智能诊断系统软件取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实现公司软件著作权零的突破。一种无人机成像系统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 (四)安全环保管控不断加强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半年,公司系统安全环保形势总体稳定,实现“六不发生”目标。完成本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印发班组安全管理手册,确定了46个示范班组,安全基础管理不断夯实。建立安全管理人才库,初步构建了安监人员集中派驻机制。认真组织春检互查、防洪防汛、防火检查等各类检查,排查隐患489项,完成整改437项。积极应对环保“费改税”,优化运行和投料方式,减免环保税费约25%。组织开展排污许可、在线监测等专项监督,强化污染物达标排放,顺利通过国家、地方环保部门多次检查。上半年公司未发生环保问题。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可再生能源公司。 2.本年吸收合并原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供热有限公司,新分公司名称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 3.因项目投产,新增青岛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能源)、天津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能源)、寿光市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能电力)、寿光市新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昇新能源)、河北亮能售电有限公司(亮能售电公司)。 董事长:李固旺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