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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股份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分别为董一鸣先生、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聘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谷秀娟 马洁 董一鸣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