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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兆新: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1-04-28 21: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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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兆新 股票代码 0022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公直 潘舒文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办公地址
一期5层509-514、516 一期5层509-514、516
电话 0755-86922889 0755-86922886
电子信箱 dongsh@szsunrisene.com dongsh@szsunrisene.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主要业务:新能源、精细化工、生物降解材料三大类业务,其中新能源业务包括新能源太阳能光伏发电、锂盐产品深加工、盐湖提锂、储能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业务,其业务产品如下:
2、主要经营模式
(1)新能源太阳能光伏发电经营模式
公司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主要涉及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
公司主要通过收购和自主开发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自主开发项目主要通过获得地面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核准文件或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并具备施工条件后,与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签署EPC总包合同,由EPC总包方负责组织工程设计、采购原材料、工程施工等事项,验收合格后交由公司运营管理。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精细化工经营模式
精细化工系列产品采用自主研发、授权代加工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公司在国内外建立有稳定的营销网络和渠道,采取订单暂时以授权代加工生产为主的经营模式。
精细化工业务授权代加工的生产模式为公司经营发展的过渡方案,公司具备生产制造的基础,具备足够的气雾剂生产及技术能力。公司精细化工业务建立了较完善的授权代加工生产管理体系,并和多家OEM供应商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精细化工业务的核心工艺、核心技术、核心材料等掌握在公司,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为公司独有,公司与授权加工商签订了严格的商业保密合约。
(3)生物基降解材料经营模式
随着国际国内“限塑”政策逐步实施,生物基/生物降解材料制品替代将提速换挡,产业格局必有重大调整。同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生物基/生物降解材料不仅在一次性用品领域应用,也在传统领域将逐步实现替代,这必将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在加快推进产业转型期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以下游制品逐步向改性材料延伸,到2025年实现生物降解聚酯合成、改性和制品一系列产品发展。其中,重点将发展聚酯和改性材料,以制品为样板配套,突出聚酯合成和改性技术优势。
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均采用自主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技术研发部、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所需要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及其他物资均通过计划采购部统一向国内外相关厂商择优采购。
生产规模主要以订单组织生产,满足客户的需求。
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主要出口和内销,出口业务以广州交易会、阿里巴巴商务平台、经销商为主,直销销售模式为辅。产品出口到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墨西哥、圭亚那、巴西、韩国、新加坡及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内销的各类制品既有OEM模式,也有虹彩自主品牌的推广,其中自主品牌的推广采取多种渠道销售模式,既有与经销商合作,也有通过阿里巴巴、微信平台等建立了自己的直销渠道。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特征及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
(1)新能源太阳能光伏发电的特征
行业补贴模式FIT(Feed-in-Tariff),是目前全球主要国家正在采用的一种新能源补贴政策,该种补贴政策通过设置明确的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鼓励太阳能发电的科技研发、项目开发和广泛应用。由于新能源技术成本和生产成本高于传统能源,但新能源有降低温室效应及碳排放等诸多环境和社会效应,所以各国政府采用FIT补贴的方式。
目前,光伏行业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特别是我国的光伏应用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光伏成本大幅下降,光伏补贴也逐年下降,光伏应用从大规模地面电站向分布式光伏电站方向转变,光伏平价上网的时代正加速到来,部分工商业屋顶,以及一些光照好的地区的地面电站已经能够实现平价上网,届时,光伏行业将迎来真正的大发展。
(2)精细化工行业的特征
精细化工行业应用于各个领域,并进入千家万户。气雾剂产品种类已发展到2,000多种,分为:个人用品、工业和汽车用品、家庭用品、涂料、食品、杀虫剂、药用及其他气雾剂产品,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根据中国气雾剂专业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年年底,全球气雾剂产总产量约156亿罐,欧洲气雾剂总产量54.92亿罐,美国为36.71亿罐。中国2019年生产了25.73亿罐气雾剂产品,同比去年增长12.2%,继续呈快速增长趋势。中国气雾剂行业整体延续了不断发展、上升的格局,实现了产品的配套齐全、多样性和多元化发展,中国市场已发展成为继欧洲、美国后的全球第三大生产地
(3)生物降解材料行业的特征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是利用可再生的生物质资源通过生物、物理或化学方法加工而成的绿色高分子材料,是应对当前石油资源日趋短缺及环境问题严峻的良好替代产品,主要应用于一次性用品、地膜等领域,随着全球对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多种政策支持及推广应用,产品已经深入社会的多个方面,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在新能源行业所处地位
截止2020年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4亿千瓦。截止目前,公司持有和在建光伏电站有256.5兆瓦,公司光伏电站以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结合,主要分布于中东部地区。
公司参股公司锦泰钾肥拥有巴伦马海湖约404平方公里(采矿权面积197.96平方公里、探矿权面积205. 63平方公里)的盐湖资源,公司参股公司上海中锂是电池级磷酸二氢锂国家有色金属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之一,建有年产8000吨电池级锂盐产品车间。
(2)在精细化工行业所处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气雾剂生产、销售的企业之一,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在品牌和技术具有领先的优势。公司的气雾漆产品处于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主编修订的行业标准BB/T0047-2018《气雾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同时参与对《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GB/T 14449)国家标准进行编制和修订,参与起草的《气雾剂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级丙烷》、《气雾剂级异丁烷》、《气雾剂安全生产规程》、《发动机润滑系统清洗剂》、《节气门清洗剂》、《进气系统免拆清洗剂》、《汽车机械及动力系统清洗剂的有效性评价》等国家、行业标准已经颁布实施。
(3)在生物降解材料行业所处地位
生物降解材料是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产业,能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随着国际国内相关政策出台,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生物降解材料制品越来越多地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自主创新的同时,与国内多个院校开展了产学研合作,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先后推出多种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并实现产业化。一直以来,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生物降解材料产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是我国领先的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供应商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营业收入 414,477,237.41 431,282,903.18 -3.90% 603,628,90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644,679.75 -307,304,815.77 118.11% -207,601,52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90,801,503.30 -317,062,527.40 39.82% -203,183,493.9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722,056.17 102,893,689.13 -8.91% 186,380,475.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6 118.75% -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6 118.75% -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8% -17.50% 20.88% -10.05%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年末
资产总额 2,773,182,867.60 2,717,201,477.66 2.06% 3,085,516,66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71,819,021.10 1,616,174,341.35 3.44% 1,915,745,271.9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6,916,585.56 104,150,088.72 113,215,413.65 120,195,149.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958,849.98 -22,804,833.70 -24,801,836.69 132,210,20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1,479,017.54 -20,604,447.40 -26,090,213.62 -112,627,824.7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16,428.26 25,314,473.51 40,269,219.00 3,521,935.4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普通
61,750前一个月末普通 60,557恢复的优先股股 0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0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490,007,100
陈永弟 境内自然人 26.05%490,406,779 486,007,100
冻结 490,406,779
深圳市彩虹创 质押 171,514,459
境内非国有
业投资集团有 9.12%171,704,859
法人 冻结 171,704,859
限公司
深圳市汇通正 质押 121,427,844
源股权投资基 境内非国有
6.45% 121,427,844
金合伙企业(有法人 冻结 121,427,844
限合伙)
中融国际信托 境内非国有
4.66% 87,800,000
有限公司 法人
深圳市前海新 质押 17,922,928
旺兆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
0.95% 17,922,928
企业(有限合法人 冻结 17,922,928
伙)
高东晟 境内自然人 0.41% 6,749,000
纪家鑫 境内自然人 0.29% 5,400,000
胡显仁 境内自然人 0.28% 5,000,180
高志兴 境内自然人 0.27% 4,935,500
曾滢琪 境内自然人 0.26% 4,925,600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156,339,468 股上市,其中陈永弟先生认购 121,501,775股、汇通正源认购 30,356,961 股、前海新旺兆认购 4,480,732 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动的说明
30 股实施完毕,陈永弟先生认购持股数量变动为 486,007,100 股,汇通正源认购持股数量变动为 121,427,844 股,前海新旺兆认购持股数量变动为 17,922,928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在近年经济增速放缓叠加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的背景下,全球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因新冠疫情导致的国内开工时间推迟、海外市场短期停滞、原材料供给不稳定性显著提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面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压力,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围绕着既定发展战略,努力克服困难,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精细化工业务板块新生产基地产能恢复、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精细化工业务全年营收录得增长。新能源业务板块除个别遭受水灾的电站尚在修复施工外,业务发展基本正常,受灾电站发电收入和补贴收入受到一定影响,相关保险理赔款项已经到账。参股公司青海锦泰和上海中锂因业绩未达预期,目前已完成业绩承诺补偿,相关损益已计入2020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4,477,237.41元,较上年减少16,805,665.77元,降幅3.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44,679.75元,扭亏为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环保功能涂料与 157,619,859.23 38,802,605.25 24.62% 9.97% 4.04% -1.4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辅料
绿色环保家居用
11,415,873.36 3,020,578.22 26.46% 16.69% 13.22% -0.81%
品
汽车环保节能美
22,809,839.96 4,345,255.51 19.05% -23.76% -39.84% -5.09%
容护理用品
光伏发电 188,755,073.95 97,148,576.43 51.47% -10.73% -16.06% -3.26%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受影响的报表项 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目名称 金额
详见本报告五、2021年1月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20年4月13日召开 30、重要会计政策
日预收账款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及会计估计变更
[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项目 之(3)2020年起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首次执行新收入
2021年12月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 准则调整首次执
31日预收账
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 行当年年初财务
款项目
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策的公告编号2020-049 报表相关项目情
况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20 年 4 月 13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 断标准。公司所有收入的确认时点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 认收入变更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并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进一步做出判断,使确认收入的方式更好的反映了公司 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
因根据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上述变更无须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进而对2020年1月1日期初累计调整数如下所述:
报表项目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 9,281,907.25 7,372,606.93
合同负债 8,809,717.75 6,926,350.60
其他流动负债 - - 472,189.50 446,256.33
② 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 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报表项目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 3,738,234.35 5,231,567.92
合同负债 3,606,894.88 5,100,228.45
其他流动负债 131,339.47 131,339.47
说明: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公司不涉及建造合同业务,该项变更对公司没有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之孙公司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在香港成立。
2、本报告期通过股权转让,处置子公司3家,分别是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处置时点
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55%股权 2020年12月31日
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出售100%股权 2020年12月29日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蔡继中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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