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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5-006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77MW/954MWh 储能系统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储能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在履行相关程序和公示后,深圳天顺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慧能源”)中标,中标项目总金额为 56,754.7315 万元(含税)。 深圳智慧能源为公司实控人严俊旭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严俊旭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经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监事谢萍回避表决,其余 2 名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 条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中标价格公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豁免,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概述 1、关联交易对方名称:深圳天顺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珠光北路 88 号明亮科技园 2、3栋 413 3、法定代表人:严俊旭 4、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人民币 5、经营期限:2018 年 09 月 13 日至 2048 年 08 月 31 日 6、主营业务:风力发电相关产品、电能质量产品、新能源产品的研发设计及配套的工程解决方案;智能微网产品、物联网产品、机电产品、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和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设计。 7、主要股东:太仓天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0%、苏州天灏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0%、上海国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 8、实际控制人:严俊旭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深圳智慧能源自成立以来一直为智慧能源系统关键设备研发及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储能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储能设备等业务,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智慧能源总资产30,478.62 万元,净资产 850.03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15.09 万元,净利润-2,836.40 万元(上述年度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深圳智慧能源总资产 30,966.41 万元,净资产 366.99 万元;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收入 7,266.98 万元,净利润-2,289.5 万元(上述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智慧能源是公司实控人严俊旭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五)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所知悉关联方的良好商誉,认为深圳智慧能源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深圳智慧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湖北省京山市(天顺京山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项目),湖 北 省 沙 洋 县 ( 天 顺 沙 洋 100MW/200MWh 储 能 电 站 项 目 、 天 顺 沙 洋75MW/150MWh 储能电站项目二期),湖北省钟祥市(天顺钟祥 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河南省濮阳县(濮阳天业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102MW/204MWh 储能电站项目); (二)建设规模:477MW/954MWh (三)招标范围:储能系统设备及二次通讯线缆采购、设备安装指导及调试、电池抽检、并网性能试验、涉网性能试验、储能电站建模、储能系统设计、储能电站设计配合等;直至储能电站投运、竣工验收,及质保期的设备维修工作。 (四)工期:根据项目进度确定。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合规合法,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买方:湖北省天顺零碳技术有限公司(天顺京山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项目、天顺沙洋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项目、天顺沙洋 75MW/150MWh 储能电站项目二期、天顺钟祥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项目)、濮阳天业风电有限公司(濮阳县天业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 102MW/204MWh 储能电站项目),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卖方:深圳天顺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总价款:56,754.7315 万元(含税)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工期: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其他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为解决新能源发展与消纳的现实需求,缓解新能源接入站发送上网压力,提升区域新能源就地消纳率,提升电网调峰能力,有必要实施储能电站项目。 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深圳智慧能源为中标单位,能够确保项目价格公允,工期质量符合预期,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从而进一步完善项目配套储能系统,提升项目软硬实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合同按照比正常商务条款更佳的条款实施,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交易事项对关联方的影响 深圳智慧能源作为项目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后,将取得合同收入,有利于其持续稳定经营。 七、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实控人严俊旭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65.90 万元(不含税),均为日常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属于正常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