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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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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3 21: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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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4-125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3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陶高周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境外发行 GDR 并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已将对合肥阳光仁发碳中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仁发”)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并拟对合肥仁发继续履行出资义务,预计未来将完成剩余 5,600 万元出资,故谨慎考虑,公司结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将未来拟出资金额予以扣减本次募集资金金额。据此,公司拟对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 GDR 的募集资金为美元,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按照定价基准日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后不超过人民币 487,785.49 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金额
1 年产20GWh先进储能装备制造项目 199,150.00 199,150.00
2 海外逆变设备及储能产品扩建项目 192,700.00 175,978.43
3 数字化提升项目 64,544.26 63,026.40
4 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000.00 49,630.66
合计 556,394.26 487,785.49
本次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 GDR 的募集资金为美元,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按照定价基准日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后不超过人民币 482,185.49 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金额
1 年产20GWh先进储能装备制造项目 199,150.00 193,550.00
2 海外逆变设备及储能产品扩建项目 192,700.00 175,978.43
3 数字化提升项目 64,544.26 63,026.40
4 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000.00 49,630.66
合计 556,394.26 482,185.49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境外发行 GDR 并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的发行预案的议案》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业务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的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的发行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业务监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分析和讨论,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修订了本次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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