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列表港股报价延时15分钟
- 31.40-2.51%×
- 97.86-9.05%×
: | 比 价: | 昨 收: | 今 开: | 最 高: | 最 低: |
暂不支持Word文档预览,请下载后查看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二、附件…………………………………………………………第 3—6 页(一)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3 页(二)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4 页(三) 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5-6 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3-82 号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立医疗公司)2024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开立医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第 1 页 共 6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开立医疗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第 2 页 共 6 页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3-82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3 页 共 6 页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3-82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4 页 共 6 页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 〔2025〕3-82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康雪艳是中国注册会计 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5 页 共 6 页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 审〔2025〕3-82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徐耀武是中国注册 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