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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无偿划转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三峡集团)《关于划转长江电力部分股份的通知》(三峡财函〔2024〕520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共抓长江大保护发展战略,加强生态环保业务可持续经营资金支持,促进清洁能源与生态环保业务融合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三峡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签署了《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中国三峡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978,728,70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无偿划转至长江环保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三峡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53,161,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81%;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864,812,94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58%;长江环保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后,中国三峡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74,432,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 42.81%;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78,728,709 股,占公司总股本 4%;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仍为 12,864,812,94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58%。详见下表: 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前 变动后持股数量 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11,453,161,011 46.81% 10,474,432,302 42.81%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0 0 978,728,709 4%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12,864,812,941 52.58% 12,864,812,941 52.58% 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股权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划出方 1. 企业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3年9月18日 3. 注册资本:21,150,000万元 4. 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5.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新能源、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境内旅游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份划入方 1. 企业名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3日 3.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4. 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三阳中心 5. 经营范围: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涵盖原水、节水、给排水业务,城镇污水综合治理、污泥处置、排污口整治、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设备设施安装维护以及工业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处置、危废处理、船舶污染物处理、农村面污染治理、土壤修复;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河流源区及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河湖水系连通、生态防护林工程、岸线保护与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修复、保护区及国家公园保护、消落带生境修复、河口生境修复、海绵城市规划建设;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生境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垃圾发电、环保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热电冷三联供;绿色节能建筑设计及建设、生态农业技术开发、生物制药技术研究及推广;船舶电动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管理; 闸坝联合生态调度、补水调度、应急调度、以及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 土地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中国三峡集团同意以2023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所持公司978,728,7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无偿划转至长江环保集团,长江环保集团同意接受划转的标的股份。 四、本次无偿划转相关承诺 长江环保集团承诺自公司股份划转过户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存在任何减持计划。 五、本次无偿划转后续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