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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7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在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委托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常利斌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参加会议,委托监事刘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刘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员工、公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调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2.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