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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事宜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通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武钢集团已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136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宝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总体方案。 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仍受限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所列示的其他尚需获得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