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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15:00-17:00 (三)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3号武钢宾馆7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及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通讯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1日(以该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登记在册的“14武钢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六)会议审议事项:议案一《关于本次合并重组事项中对本期债券相关安排的议案》及议案二《关于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出席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未清偿本期债券共计51,148,470张,占未清偿本期债券总张数的73.07%。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存在无表决权的情形。 2、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议案一《关于本次合并重组事项中对本期债券相关安排的议案》和议案二《关于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议案一: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拟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14武钢债”或“本期债券”)的发行人武钢股份现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武钢股份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有限”)承接与承继,自交割日(为换股实施日次月的第一日)起,武钢有限的100%股权由宝钢股份控制。本次合并有关事宜已经武钢股份和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合并事宜尚需取得其他相关授权和批准。 议案二:基于公司债券的特点及本次合并可能对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影响,武钢股份制定了如下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供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本期债券原有担保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为对本期债券担保的种类、数额、方式保持不变;宝钢股份为“14武钢债”追加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亿元以及由该款项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并将在交割日起开始生效。 同时,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不因本次合并项下事宜要求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 经统计投票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议案一的债券共计48,327,82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94.49%,占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未清偿本期债券总张数的69.04%;反对的债券共计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0%,占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未清偿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弃权的债券共计2,820,65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5.51%,占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未清偿本期债券总张数的4.03%。 上述议案获得了代表本期债券总张数50%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的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意议案二的债券共计51,148,47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100%,占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未清偿本期债券总张数的73.07%;反对的债券共计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0%,占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未清偿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弃权的债券共计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0%,占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未清偿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 上述议案获得了代表本期债券总张数50%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的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本页为《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之签章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本页为《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之签章页)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