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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于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2024 年上半年现金股利 0.11 元(含税),以总股本 21,538,963,842 股为基数(已扣除 2024 年 7 月末公司 回 购 账 户 中 的 股 份 446,276,892 股 ) , 预 计 分 红 总 额2,369,286,022.62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2.13%。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宝钢股份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1)。 二、调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 2024 年 8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4,330,000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606,892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 - 1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9 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1,504,633,842 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480,606,892 股),以此计算,公司预计派发 2024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总额 2,365,509,722.62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2.05%。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