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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建平,1955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8 年 10 月-2020 年 10 月任北京中海联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5 月-2020 年 5 月任北京中海锐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0 月-2020 年 12 月任共发国际(柬埔寨)投资集团执行董事;2014 年 10 月-2020 年 12 月任柬埔寨宜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裁;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华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杨建平 8 8 0 0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召集和参加了部分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九强生物2024年下半年主要战略举措的 五届二次 2024-06-28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九强生物2025年主要战略举措的议 五届三次 2024-12-16 案》。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 五届一次 2024-06-28 议案》。 1.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下半年工作情况的 五届二次 2024-12-18 议案》。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 独立董事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专门会议次数 杨建平 3 3 0 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 案》; 五届一次 2024-03-28 2.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届二次 2024-08-08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 五届三次 2024-08-29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定期与不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管理层关于战略规划、经营管理、风险管理面的工作汇报,及时提出疑问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展情况。本人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针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做深入交流,督促公司予以及时回复。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在监督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本人关注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和渠道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2、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本人严格监督上市公司在机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的独立性,检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形,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关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一)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报告期内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一系列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不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多次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并阅读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1、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1)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63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98,69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1867%,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 (2)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4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1,17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495%,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30 日。 2、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解除限售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授予登记人数:7 人,登记数量: 33.6323 万股,授予价格:9.53 元/股。 (2)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49,77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143%,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 3、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涉及人数 3 人,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 119,876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九强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均指截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 588,446,367 股。)的 0.0204%,其中,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7,767 股,回购价格为 7.83 元/股;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12,109 股,回购价格为 9.65 元/股。公司已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 1,142,667.46 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办理完成。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本人为公司工作的时间不少于 15 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祝愿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建平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