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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第 1—3 页 二、附件 ……………………………………………………………………第 4—7 页(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4 页(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5 页(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7 页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天健函〔2024〕3-8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对正在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现将长盈精密公司有关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 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大大延长了使用寿命。公司现有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以国际或国内一流厂家为主,并严格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设备投产至今未有超负荷使用。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公司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实际使用时间已超过原估计使用年限,仍在正常使用。基于此情况,公司对原估计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第 1 页 共 7 页 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经评估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公司决定对房屋及建筑物、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 变更的日期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三) 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类 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 (%) (%) (年) (%) (%) 房屋及建筑物 20 5.00 4.75 20-50 5.00 1.90-4.75 机器设备 5-10 5.00 9.50-19.00 5-10[注] 5.00 9.50-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3-5 5.00 19.00-31.67 3-10 5.00 9.50-31.67 注:将部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 5 年变更为 10 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减少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等固定资产 2024 年度折旧约20,500 万元,预计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约 17,425 万元。 三、检查结论 我们检查了长盈精密公司作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定的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并将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长盈精密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同 第 2 页 共 7 页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第 3 页 共 7 页 仅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函〔2024〕3-85 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4 页 共 7 页 仅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函〔2024〕3-85 号报告后附件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5 页 共 7 页 仅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函〔2024〕3-85 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叶涵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6 页 共 7 页 仅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函〔2024〕3-85 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杨雪燕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