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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1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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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11证券简称:国泰君安公告编号:2025-04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768号405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2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62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44961992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71084260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17387773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8.0586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8.169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9.889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1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朱健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6人,出席9人,公司非独立董事李俊杰、刘信义、陈华、张
    满华、王韬、陈一江及独立董事丁玮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沈赟、左志鹏因及邵良明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聂小刚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705535972 99.9209 4559413 0.0679 747222 0.0112
    H股 1738777067 100.0000 0 0.0000 248 0.0000
    普通股844431303999.937245594130.05407474700.0088
    合计: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705358526 99.9183 4809989 0.0717 674092 0.0100
    H股 17387773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844413584199.935148099890.05696740920.0080
    计: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703389782 99.8889 6031693 0.0899 1421132 0.0212
    H股 1738777067 100.0000 0 0.0000 248 0.0000
    普通股844216684999.911860316930.071414213800.0168
    合计: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朱健839685037199.3755是
    4.02李俊杰840490853199.4708是
    4.03聂小刚840452072499.4663是
    34.04周杰839569847899.3618是
    4.05管蔚837603746699.1292是
    4.06钟茂军838932240899.2864是
    4.07陈航标839211750399.3195是
    4.08吕春芳839672442099.3740是
    4.09哈尔曼839136139699.3105是
    4.10孙明辉834652152598.7798是
    4.11陈一江839325931899.3330是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李仁杰838656124899.2537是
    5.02王国刚841555420499.5968是
    5.03浦永灏840309653599.4494是
    5.04毛付根842408196699.6978是
    5.05陈方若842400160299.6968是
    5.06江宪842684131299.7304是
    自即日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刘信义先生、陈华先生、张满华先生、王韬先生、丁玮先生、白维先生、严志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确认,上述董事与公司董事会均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事宜需提请股东关注。公司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管理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案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
    1关于342070009699.845145594130.13317472220.0218
    提请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342052265099.839948099890.14046740920.0197
    4提请
    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3关于341855390699.782560316930.176114211320.0414
    提请股东大会决定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序号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朱健3387857968
    4.02李俊杰3386761027
    4.03聂小刚3387115371
    4.04周杰3383216106
    4.05管蔚3375197780
    4.06钟茂军3376840036
    4.07陈航标3379635131
    4.08吕春芳3384242048
    4.09哈尔曼3378879024
    4.10孙明辉3370360156
    4.11陈一江3380776946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李仁杰3387843719
    5.02王国刚3395994530
    5.03浦永灏3382906391
    5.04毛付根3400468775
    5.05陈方若3400388411
    5.06江宪3403228121
    5(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7786169 股 A 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牟坚、郑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上网公告文件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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